投稿
景区

国家旅游局发布温泉、景区、旅行社4个行业标准

热度: 作者:admin 来源:国家旅游局 2017-12-27 我要评论

11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LB/T068-2017)、《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LB/T069-2017)、《温泉旅游企业星...

  11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LB/T068-2017)、《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LB/T069-2017)、《温泉旅游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LB/T016-2017)、《温泉旅游泉质等级划分》(LB/T070-2017)等4项行业标准,并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规定了景区游客高峰时段的基本要求、应对等级、具体要求等,并将游客高峰时段应对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其中,一级为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日最大承载量的95%及以上,用红色标示。二级为达到90%及以上,用橙色标示。三级为80%及以上,用黄色标示。

  《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规定了通过互联网在线经营和服务的旅行社的功能分类、经营基本要求、旅游信息在线展示要求、旅游产品在线交易要求和在线经营服务要求,并规定交易双方数据的保存时间宜设定为自最后一次登录之日不少于三年。可查询的交易数据保存时间宜设定为自交易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温泉旅游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规定了温泉旅游企业的星级划分条件、服务质量和运营规范的要求,并根据总体要求、温泉水区、房务、餐饮、其他服务项目、公共及后勤区域等评价内容,将温泉企业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

  《温泉旅游泉质等级划分准则》则规定了温泉旅游企业泉质等级划分的技术条件,明确了泉质等级标志的使用规范。

  以下为文件详细信息: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

  《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

  《温泉旅游企业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温泉旅游泉质等级划分》


|南方旅游网(www.southtravel.cn)专业的旅游媒体平台!

|微信号:southtravel_cn

|微博:@玩转旅游界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不对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
2.本文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3.本站部分资源来自互联网,我们转载的目的是在于信息的传播,而非商业用途,如果您认为我们的转载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内容。投诉邮箱: 276071892@qq.com。

相关文章
  • [field:title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2万元重金

    2020-06-08

  • 2020年邵阳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新闻发布词

    2020-05-20

  • [field:title /]

    喜大普奔,北京房山乐谷银滩景区正式开门迎客

    2020-05-08

  • 芜湖方特旅游区

    2020-04-29